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守则
一、严格遵守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和工作纪律,服从领导,按照工作规范要求,认真完成各项工作。
二、关心爱护学生,尊重学生,维护学生安全,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。
三、按时到岗,不得擅离岗位,在岗期间不打电话、不抽烟、不串岗、不聊天、不看报,不做与考试工作无关或妨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的事。
四、工作人员之间互相尊重、互相学习、互相支持、团结协作,不搞不正之风。
五、熟悉并掌握各项目的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,严格按考试程序规范工作;禁止单独对学生进行考试。
六、严禁参与舞弊或给学生舞弊提供条件,严禁利用考试工作的便利,索贿受贿,以权谋私。有上述行为者将取消参加监考的工作资格,并由所在学校(单位)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